女子在公司如厕两度遭偷拍 维权反被"离职"
来源网站:www.163.com
作者:大象新闻
主题分类:劳动者权益事件
内容类型: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
关键词:公司, 离职, 事件, 大象, 对方, 记者
涉及行业:教育, 服务业
涉及职业:白领受雇者
地点: 上海市
相关议题:工人仲裁/起诉, 离职辞退(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)
- 女员工周亚在公司女厕两次遭男同事偷拍,第一次事件后公司未及时辞退涉事员工,导致偷拍行为再次发生。
- 受害人因担心公司声誉,首次选择私下处理并未报警,但公司未对偷拍者采取有效处理措施。
- 第二次偷拍后,受害人报警,警方对偷拍者进行了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。
- 公司在处理过程中,提出如辞退偷拍者则受害人也需一同离职,最终受害人协商离职并获得一定补偿。
- 律师建议,遇到偷拍应及时留存证据并报警,公司如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或对受害人施压辞职,受害人可依法维权并申请劳动仲裁。
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,仅供参考,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。
大象新闻记者 姜明圆
“2025年5月1日的厕所偷拍事件,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,没想到我的初次善良,竟然成了纵容对方恶意犯罪的开始。”2025年10月15日来自上海的30岁女孩周亚(化名)向大象新闻·大象帮报料称,自己遭遇了职场隐私偷拍事件,并且不只一次,雪上加霜的是自己竟然因为此事,被迫“离职”。
【女子如厕两次遭男同事偷拍】
“我初次的善良,竟然成了纵容恶意的开始。”2025年5月1日,周亚在公司一楼女厕如厕期间,突然发现有人正用手机从隔间下方对她进行偷拍。惊恐之余,她赶紧收拾好衣服,从女厕出来,堵在了门口。“出来之后我找人叫了保安过来,偷拍我的人听到动静之后就从女厕所出来了。”
周亚在上海一家公司从事教培行政工作,和同在该公司工作的李坤(化名),共事两年之久,“性格算是比较好相处,但是我真的没想到偷拍我的人竟然是他,那一瞬间,整个人懵掉了。”
周亚向大象新闻记者表示,从发现偷拍者是同事李坤之后,自己除了惊恐和愤怒之余,也想到了公司的声誉,于是决定私下处理,并没有报警。
“我带着偷拍视频,向公司负责人报告了一切。同时也提出了辞退偷拍者的诉求。”在公司的调解下,李坤给周亚写了道歉书,并对其进行1万元的赔偿。
周亚向记者表示,“事情发生之后,公司表示愿意辞退李坤,但是却迟迟没有辞退。”
直到偷拍事件再次重演,“没想到我的体谅换来的确是对方的肆无忌惮。”2025年8月18日,距离第一次事件仅3个月零18天,周亚发现在公司二楼女厕,李坤再次出现在自己厕所的隔间外。“我的信任彻底崩塌,这一次,我不再沉默,毅然选择了报警。”
2025年8月18日,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对周亚报侵犯隐私一案,进行立案。
8月18日,该局对此案作出行政处罚,查明李坤于2025年8月18日在公共女厕所一隔间内,实施了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。并对李坤处以行政拘留7日,处罚金300元。
【公司要求和偷拍者“捆绑”辞退 让我彻底崩溃】
本以为噩梦已经结束,但一次谈话又让周亚精神处于崩溃状态。8月30日,公司校区负责人告知周亚,公司决定让偷拍者于9月返岗工作,直至月底再行辞退。“我不同意,公司提出如果让他走,我也一起走。”
周亚认为,自己的偷拍报警维权行为给公司带来了麻烦。“由于此事件已经造成我患有中度抑郁,我也有想离职的想法。”无奈之下,周亚向公司索要辞退通知书,却遭断然拒绝。
【协商离职 受害者身心俱疲后的无奈选择】
10月1日,周亚回到公司继续上班,本想生活可以恢复平静,但此次公司的谈话彻底让周亚身心俱疲。“拿了赔偿,偷拍不吃亏;被偷拍很丢脸,这些话让我真的很难受。”
2025年10月3日,周亚和公司协商同意离职。
至今,周亚一直在家进行身体休养。“作为一名受害者,我在遭遇侵害后,不仅没有得到关怀,还面临失业,让我精神处于崩溃边缘。”周亚称,目前只想养好病,再回归工作。
2025年10月17日,记者给该公司负责人联系,对方表示该位员工已经主动离职,并且是在办公室人员都在的情况下提出的,另外公司也同意了她提出的补偿国庆节三倍工资的要求。
当记者向该负责人追问是否主动要求周亚离职时,对方因不知道记者身份不便电话沟通为由,要求到仲裁机构进行沟通,并且需要第三方在场。
随后记者告知身份,对方称必须去劳动仲裁了解,随即挂断电话。
【律师:女性遭遇偷拍如何维权】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向记者表示,当有人遭遇偷拍时,首要目标是留存证据,然后立刻报警。“因为警方介入后会调取监控、扣押偷拍设备、制作笔录,这些将成为后续追责的关键依据。同时行为人也会因为自己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。”
被害人可以按照《民法典》索要医疗费、精神赔偿,并让对方删除偷拍内容并进行道歉。
“因公司未对厕所等私密区域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,且在首次偷拍事件后未整改,进一步证明其管理失职,存在过错,被偷拍女性也可向公司主张赔偿责任。”
如果所在公司因为此事件要求受害方辞职并且进行施压,受害方可以录下相关证据,被辞后1年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追讨违法解除赔偿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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