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一公司与员工签承揽合同不缴社保?公司负责人:属自愿选择,非强制
来源网站:www.sohu.com
作者:上游新闻
主题分类:劳动者权益事件
内容类型:普通新闻报道
关键词:承揽合同, 劳动关系, 用工形式, 缴社保, 公司, 业务, 新闻记者, 网友, 南昌市
涉及行业:
涉及职业:白领受雇者
地点: 江西省
相关议题:劳动合同, 社会保障(五险一金)
- 有公司要求员工签署《自由职业者业务承揽合同》,并以此不为员工缴纳社保。
- 合同内容显示,双方为“合作关系”,员工需自行承担业务风险和保险保障,合同规避了劳动关系的表述。
- 公司负责人称,员工可自主选择签署劳动合同或承揽合同,签承揽合同后公司不缴社保。
- 律师指出,实际用工形式决定劳动关系,即使签了承揽合同,只要存在公司统一管理等情况,企业仍需依法缴纳社保。
- 劳动监察部门明确表示,只要实际构成劳动关系,企业无论用何种合同形式,都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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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,自己是江西南昌市某有限公司员工,公司提供《自由职业者业务承揽合同》要求大家签署,公司因此不为其缴纳社保。该网帖引发网友讨论,有人质疑该公司此举或为“规避社保义务”。有网友评论称:“什么承揽合同,干的是全职的活,签的是零工的协议。”也有网友建议,“可以签,但要注意收集工作安排截图、交易流水等证据,以备维权之需。”
引发热议的公司业务承揽合同。网络截图
8月8日,上游新闻(报料邮箱:[email protected])查阅网帖图片看到,该《自由职业者业务承揽合同》标明:甲乙双方建立的是“合作关系”,适用《民法典》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,不适用《劳动合同法》。合同还写明,乙方(个人)需“自行承担业务风险,自行购买保险保障”。尽管未出现“雇佣”或“劳动关系”的明确否定表述,但整体措辞已隐含不构成劳动关系的意图。
上游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涉事公司负责人施先生询问。施先生确认合同内容属实,“签了承揽合同的员工,公司不会为其缴纳社保。”施先生解释,公司目前实行两种用工合同形式:一种是标准劳动合同,由公司依法缴纳社保;另一种是业务承揽合同,主要面向不愿缴纳社保,或更倾向灵活用工的人员。“员工可以自主选择,我们公司并未强制要求。”他补充,“一些年轻员工觉得社保扣款太多,更看重到手收入。我们是出于尊重个体意愿,才提供这类‘业务承揽合同’。签署承揽合同后,就等于是一种兼职形式,工作形式肯定是有点变化的。”
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指出,劳动关系的认定,关键在于实际用工形式,而非合同名称或条款。“即便签署了承揽合同,如果员工接受公司统一管理、打卡考勤、执行日常工作安排,那么依然构成事实劳动关系。企业理应依法缴纳社保。”
李力进一步强调,承揽关系的核心是“成果交付”与“自主安排”,而劳动关系则具有“人身从属性”与“组织管理性”,“若企业表面是承揽、实为雇佣关系,实质上就是变相逃避社保责任。”
上游新闻记者随后以市民身份致电南昌市劳动监察服务中心咨询。工作人员明确表示:“企业与个人之间存在多种用工形式,其中只有一种是需要强制交社保的,那就是劳动关系。只要在法律意义上构成劳动关系,无论企业用何种名义,都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,否则就是违法。”
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实习生 汤思文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